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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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25g(以C16H17N3O5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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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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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24 |
国药准字H2008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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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和痰阻气管所致的肺通气功能不全等。 |
头孢羟氨苄片,适应症为主要用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对头孢羟氨苄敏感的细菌引起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口腔、消化道等感染性疾病和中耳炎等。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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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0.5g,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1g/次,一日3次 4~6岁,16~20公斤,0.2g/次,一日3次 7~9岁,22~26公斤,0.3g/次,一日3次 10~12岁,28~32公斤,0.4g/次,一日3次 |
1.成 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 2.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 3.成 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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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头孢羟氨苄的不良反应少而轻,总反应发生率约为4%,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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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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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羧甲司坦 |
头孢羟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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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颗粒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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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在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及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引起假膜性肠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患者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有假阳性反应;血尿素氮、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可短暂性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