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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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22.5g |
0.125g(按C16H16N4O8S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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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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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564 |
国药准字H20113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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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免疫调节药。临床用于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和由此诱发的支气管哮喘。 |
1.上呼吸道感染; 2.下呼吸道感染; 3.泌尿道感染;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5.耳、鼻部感染; 6.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病(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7.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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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100ml:22.5g,1~4岁7ml;4~7岁10ml;7~14岁7ml。2.100ml:45.0g,1~4岁3ml;4~7岁5ml;7~14岁15ml。以上均为一日剂量,一日3次,3~6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一般 一日0.5g;下呼吸道感染患者:一日1g;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患者:一日0.25g。均分2次服用。单纯性淋球菌尿道炎单剂疗法剂量为1g 。小儿 急性咽炎或急性扁桃体炎:按体重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 0.5g;急性中耳炎、脓疱病:按体重一日30mg/kg,分2次服用,一日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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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少数患者服用初期大便次数可能增多或成糊状。 |
1.常见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反应。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偶见假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血胆红素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肾功能改变、 Coombs试验阳性和一过性肝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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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及胃肠道吸收障碍者禁用。 2.5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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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羧甲淀粉钠的含糖溶液,含羧甲淀粉钠(按总固体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尚不明确。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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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粘稠液体;芳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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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 5.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 6.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高铁氰化物血糖试验可呈假阴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和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