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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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5粒重约7g |
0.5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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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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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55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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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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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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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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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气恼、忌辛辣之物。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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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黄芩、栀子、地黄、九节菖蒲、当归、羚羊角、泽泻、甘草、木通。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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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圆形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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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