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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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45粒重约7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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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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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155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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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利湿通窍。用于上焦湿热,头晕头痛,耳聋耳鸣,耳内流脓。 |
补肾,温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痛,头晕.头晕耳鸣.耳鸣,神疲健忘.健忘,体倦乏力.乏力,畏寒.畏寒肢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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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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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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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气恼、忌辛辣之物。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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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黄芩、栀子、地黄、九节菖蒲、当归、羚羊角、泽泻、甘草、木通。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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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圆形大蜜丸;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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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