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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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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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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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777 |
国药准字Z2102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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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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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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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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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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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磁石、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竹叶柴胡。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煆石决明。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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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酸。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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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暴发火眼者忌用,其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 2.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3.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