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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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12片(斯特里普) |
每粒装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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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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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35 |
国药准字Z200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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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治疗由动脉粥样硬化、大动脉炎、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糖尿病所致的慢性动脉闭塞症。2.本品用于动脉硬化性闭塞所引起的慢性溃疡、疼痛、发冷及间歇跛行,并可用作上述疾病外科治疗(如血管成形术)。 |
破血祛瘀,通经透络。用于动脉粥样硬化性血栓性脑梗塞恢复期中医辨证为中风中经络血瘀证者,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舌强语蹇或不语,偏身麻木,舌质暗淡有瘀斑,脉沉细或沉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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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mg(二粒),一日2次,可根据病情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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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全身不良反应:腹痛、背痛、头痛、感染、水肿。2.循环系统:偶有心悸、脉频、发热、头晕、低血压。3.消化系统:偶有胃部不适、上腹部痛、腹部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软便、腹泻。4.过敏反应:偶有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5.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头重感、眼花、眩晕、失眠、发麻、偶感困倦、乏力。6.肝脏:偶有AST、ALT、LDH值上升。7.肾脏:偶有BUN、肌酸、尿酸值上升。8.其他:偶有浮肿、疼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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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药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有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3.出血患者如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上消化道出血、咳血等。4.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
1.血压偏低者,忌用。 2.溃疡者及有出血倾向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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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6-4-(1-环已基-1H戊四唑(5,)丁氧基)3,4-二氢-1H-喹诺酮分子式:C20H27N5O2分子量:369.47。 |
水蛭、虻虫、大黄、桃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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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状,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味苦,微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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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出现皮疹、发疹、荨麻疹、骚痒感,应停药。2、如果出现心跳加快、发热、头痛、头重感、头晕、眼花、发麻、偶感困倦、失眠、低血压,应减量或停药。3、以下患者慎服本品:月经期的患者、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正在使用抗凝药或抗血小板药(如阿司匹林、噻氯匹定等)的患者;重症肝、肾功能障碍患者。 |
1.使用本品,注意根据病情,采用适宜的综合治疗方法。 2.注意掌握使用剂量和疗程。 3.使用本品过程中,请注意血压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