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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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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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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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63 |
国药准字Z2002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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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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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疗程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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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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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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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西青果。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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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涩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甘、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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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 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 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