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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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1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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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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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332 |
国药准字H20083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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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高胆固醇血症饮食疗法及其他非药物治疗效果欠佳时,可应用辛伐他汀降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冠心病、冠心病二级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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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接受本品的病人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标准胆固醇饮食。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当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至75mg/dL(1.94mmol/L)或总胆固醇水平降至140mg/dL(3.6mmol/L)以下时,应减低辛伐他汀的服用剂量。2.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10mg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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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实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副作用而中途停药。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实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发现肌病之报告很罕见。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告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应用中:如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横纹肌溶解和肝炎有报导。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导: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细胞减少症、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发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的。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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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转氨酶升高者。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4.禁止与四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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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角鲨烯。 |
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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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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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肝脏反应本药应慎用在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历史的病人。有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氨基转移酶升高者应禁用辛伐他汀。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服用辛伐他汀的患者有显著的血清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的现象。但停药后,则氨基转移酶可回复至治疗前水平,但无黄疸或其他有关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亦无过敏现象。建议在治疗前对于氨基转移酶有升高现象的患者应加强检查并多加留意。如果病人的氨基转移酶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氨基转移酶升高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保持持续,则应予停药。与其他降脂药相同,应用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氨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