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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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5m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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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无锡曙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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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379 |
H2014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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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1.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2.本品也适用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作为饮食控制和其它降脂措施(如LDL去除疗法)的辅助治疗,或在这些方法不适用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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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1.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2.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者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一级的剂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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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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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2.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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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角鲨烯。 |
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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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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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肾脏的作用。在高剂量特别是4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蛋白尿(试纸法检测),蛋白大多数来源于肾小管,在大多数病例,蛋白尿是短暂的或断断续续的。2.对骨骼肌的作用。在接受本品各种剂量治疗的患者中均有对骨骼肌产生影响的报道,如肌痛、肌病,以及罕见的横纹肌溶解,特别是在使用剂量大于20mg的患者中。3.肌酸激酶检测。不应在剧烈运动后或存在引起CK升高的似是而非的因素时检测肌酸激酶(CK),这样会混淆对结果的解释。若CK基础值明显升高(>5×ULN),应在5-7天内再进行检测确认。若重复检测确认患者CK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