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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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20mg*1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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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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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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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760 |
国药准字H20065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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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放、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改善心脑血管病的缺氧状态。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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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g,一日2次,早晚空腹服用。 |
成人常用量口服:20mg(1片),每日一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天80m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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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本品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腹泻、胀气,其它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6.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检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7.上市后经验: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检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道,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记忆力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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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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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角鲨烯。 |
洛伐他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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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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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