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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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g;20g;50g ;每瓶装500g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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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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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34 |
国药准字H4402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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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去腐生肌。本品用于面积小于10%的浅II度,深II度烧伤。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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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洁疮面后,将药膏均匀涂敷于疮面,涂布厚度约2mm;或将本品预先做成药物纱布,覆盖到创面上,再用双层纱布包扎,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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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未见不良反应。 |
可见刺激性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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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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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大黄、黄柏、地榆、牡丹皮、南寒水石、当归、乳香、没药、白芷、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新霉素2000单位、杆菌肽25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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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复方新霉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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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面大于5%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必要时可适当使用抗生素治疗。 |
1.本品在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创面很易吸收,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尤其是当患者肾功减退或与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2.使用不宜超过1周,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