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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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0s |
0.62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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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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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31 |
国药准字Z2009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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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养血祛风,益肾填精功效。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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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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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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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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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熟地黄、制何首乌、当归、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木瓜、羌活。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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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深棕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辛、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黄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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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 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 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