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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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5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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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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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503 |
国药准字Z200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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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滋补肝肾、强筋健骨。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的肝肾不足证候,症见:腰脊疼痛、胫软膝酸、肢节痿弱、步履艰难、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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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4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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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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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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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狗脊、淫羊藿、当归、泽泻、牡丹皮、茯苓、牡蛎(煅)。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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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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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