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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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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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民意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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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503 |
国药准字B200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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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可缓解急性咽炎所致的咽部疼痛不适,咽干灼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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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喷于咽部,一次8~10喷,一日数次,一日总给药量1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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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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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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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玄明粉、硼砂、板蓝根、熊胆粉、杏仁水、诃子、川被、贝母、桔梗、薄荷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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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芳香,味辛凉、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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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