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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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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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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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29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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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燥,清肺利咽。用于阴虚肺燥,咽喉干痛,干咳少痰。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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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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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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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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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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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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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去除包装,嚼碎或掰小服用,切不可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