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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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10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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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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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79 |
国药准字Z2102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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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养阴清肺,清热利咽。本品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 |
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瘀血阻络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软组织损伤,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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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患处,热敷20~30分钟,一次2~5毫升,一日2~3次,十四日为一疗程,间隔一周,一般用药二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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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切勿手挠,停药后症状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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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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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薄荷、川贝母、地黄、甘草、麦冬、牡丹皮、玄参。 |
红花、制川乌、制何首乌、续断、威灵仙、醋延胡索、防风、鸡血藤、蝉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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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味甜。 |
本品为棕色的溶液;气特异,并有醋的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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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皮肤发痒,发热及潮红或其它不适,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