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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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聚酯/铝/聚酯/聚乙烯口服液体药用灭菌型复合膜袋包装;. |
0.125g(按C15H14C1N3O4S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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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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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16 |
国药准字H20123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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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肺、养肺、有效防止肺部纤维化,同时对咽炎咳嗽有明显疗效。 |
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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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慢症:30天一疗程,一日两次,每次10毫升。 急症:10天一疗程,一日三次,每次10毫升。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后服用。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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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 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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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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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地黄,川贝母,麦冬,白芍,玄参,薄荷,牡丹皮,甘草。 |
本品活性成分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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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有薄荷及牡丹皮的香气,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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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贮藏期间有少许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服用即可。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 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 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 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 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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