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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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100ml:2.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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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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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73 |
国药准字H3502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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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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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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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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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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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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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凉。 |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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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 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