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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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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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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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73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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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养阴润肺,清热利咽。用于咽喉干燥疼痛,干咳、少痰或无痰。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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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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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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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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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白芍,牡丹皮,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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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凉。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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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 3. 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