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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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毫升*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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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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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194 |
国药准字Z1097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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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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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6个月~1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2岁~3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疗程5~7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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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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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慎服。 |
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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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栀子、麦冬。 |
山羊角,平贝母、大黄、黄芩、青礞石、石膏、人工牛黄,甘草。辅料为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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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糖衣片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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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