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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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每袋装10克(相当于总药材7.75克)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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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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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53 |
国药准字Z51022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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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候肿痛。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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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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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潮红、心悸等。 2、本品含乙醇(酒精),有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病例;乙醇(酒精)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下降、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休克等);有过量服用本品出现抽搐的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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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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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 |
苍术、陈皮、厚朴、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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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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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不建议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期间不得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以免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此外,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本品含生半夏,应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宜过量或长期服用。用药后如出现说明书描述的不良反应或其他不适时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