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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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每袋装10克(相当于总药材7.7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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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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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053 |
国药准字Z20026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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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候肿痛。 |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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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3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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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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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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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 |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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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粘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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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3、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