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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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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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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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327 |
国药准字Z1302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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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侯者。 |
清热化痰,止嗽定喘。用于痰热咳喘,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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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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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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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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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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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丸;气微香,味凉,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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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