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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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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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北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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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04 |
国药准字Z20023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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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性咽炎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养阴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肾阴虚,干咳少痰,咽干喉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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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疗程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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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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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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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百合、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川贝母、当归、白芍、桔梗、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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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红棕色澄清液体,久置有微量混浊;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香、味甘、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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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有高血压病、肝病、肾病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3.脾胃虚弱,食少腹胀,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4.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5.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