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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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2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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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莱阳司邦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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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709 |
国药准字Z370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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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止咳化痰,生津止渴。用于咳嗽痰喘,咽干口渴,声重音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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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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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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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咳嗽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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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 |
莱阳梨清膏、陈皮、浙贝母、法半夏、化橘红。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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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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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