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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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片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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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奥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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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207 |
国药准字Z20025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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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清利咽喉。用于咽痛、咽干、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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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5~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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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个别病例发生过敏反应,极少数可出现过敏性休克,但口服未见过敏反应的报道。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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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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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 |
九头狮子草、八爪金龙、糯米藤、薄荷、桔梗、金果榄、水杨梅、薄荷脑,辅料为淀粉、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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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片;有薄荷香气,味辛、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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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