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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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12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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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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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02 |
国药准字H20041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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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本品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也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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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0~240单位,一日360~720单位(60单位/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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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 mg治疗的患者,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3次超过正常高限,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偶有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现象及胃部不适和倦怠等感觉,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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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脑出血及其他出血性疾病的急性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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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胰激肽原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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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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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