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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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125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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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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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002 |
H2017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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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 -胰腺炎 -感染性肠道疾病 -放射性肠炎及化疗 -肠瘘 -短肠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 危重疾病 -严重烧伤 -创伤 -脓毒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3. 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 4.肠道准备 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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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冷水至500ml,轻轻搅拌均匀即可。 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 ·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 ·对初次胃肠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2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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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 mg治疗的患者,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3次超过正常高限,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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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1.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完全性肠道功能梗阻患者禁用; 3.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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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成分标示值(每100ml液体由25g粉剂冲调而成)(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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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细粉,略有芳香气,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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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
1.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有盖容器中,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