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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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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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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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16 |
国药准字H44024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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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II型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用于II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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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 2.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半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1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尿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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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按照CIOMS 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拜唐苹N= 8595;安慰剂N=7278;截止至2006年2月1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2.在同一频率分组中,不良反应事件是按照严重程度降低排序。 多见:发生率≥10%;常见:发生率≥1%,<10%;少见:发生率≥0.1%,<1%;罕见:发生率≥0.01%,<0.1%;未知:不良反应仅在上市后监测中确定(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且发生率不能评估。 2.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未知血小板减少; 2.2免疫系统异常:未知过敏反应(皮疹、红斑、荨麻疹) 2.3血管异常:罕见水肿; 2.4胃肠道:多见胃肠胀气;常见腹泻、胃肠道和腹部疼痛;少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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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阿卡波糖过敏者禁用(2)糖尿病昏迷及昏迷前期,酸中毒或酮症患者禁用(3)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4)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5)肝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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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卡波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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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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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
1.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下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性I型糖尿病患者。 3.与磺胺药、保泰松、双香豆素、青霉素、普奈洛尔(心得安)等合用时,用量应相应减少,以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4.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经常作有关出凝血检查。 5.本品剂量过大或饮食控制不当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低血糖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