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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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30mg(按吡格列酮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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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四川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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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05 |
国药准字H2005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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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 1.2型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用于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可单独使用,也可在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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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
本品每天给药一次,每次30mg(1粒),单用本品疗效不满意时,可用本品30mg(1粒)与磺脲类、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根据血糖变化,调节各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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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按照CIOMS 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拜唐苹N=8595;安慰剂N=7278;截止至2006年2月1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在同一频率分组中,不良反应事件是按照严重程度降低排序。多见 发生率≥10%常见 发生率≥1%,10%少见 发生率≥0.1%,1%罕见 发生率≥0.01%,0.1%未知 不良反应仅在上市后监测中确定(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且发生率不能评估。系统器官分类多见常见少见罕见未知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免疫系统异常过敏反应(皮疹,红斑,荨麻疹)血管异常水肿胃肠道异常胃肠胀气腹泻,胃肠道和腹部疼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不完全肠梗阻、肠梗阻或肠壁囊样积气症肝胆异常肝酶升高黄疸肝炎另外,特别是在日本还有病例观察到肝异常,肝功能异常和肝损伤。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拜唐苹有关还不明确。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的不适症状,应咨询医生并且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mg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但这种异常在阿卡波糖治疗过程中是一过性的(超过正常高限3倍,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献报道,在世界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中,超过3700名2型糖尿病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超过2500名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超过1100名病人,疗程达6个月或以上,超过450名病人疗程达1年或更久。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 1.轻中度水肿,单药治疗时水肿发生率为4.8%,与胰岛素合用时为15.3%。 2.贫血,发生率约为1%。本品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可能与盐酸吡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 3.诱发心力衰竭,国外文献报道,本品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但仅见于NYHA标准心功能Ⅲ和Ⅳ级的病人。 4.低血糖反应,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时,有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5.肝功能异常,均为轻中度转氨酶升高,并且可逆。 6.血脂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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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气、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的患者禁用。 |
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噻唑烷二酮药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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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吡格列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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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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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
一般: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应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 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 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盐酸吡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 水肿:水肿病人使用盐酸吡格列酮时应谨慎。 心脏:在临床前的试验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对于NYHA标准心功能Ⅲ级和Ⅳ级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 肝脏:尽管无临床数据显示盐酸吡格列酮存在肝毒性或可使ALT升高,但吡格列酮与曲格列酮在结构上相似,而后者有体质特异性的肝毒性,并曾有罕见病例出现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我们建议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肝酶测定。如ALT水平超过3倍正常上限或病人出现黄疸,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中止。 实验室检查:为监测血糖对盐酸吡格列酮的反应,应定期测定FBG和HbAl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