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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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 |
每袋装10g;每袋装3g(无蔗糖);每袋装6g(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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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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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贵州)宏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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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204 |
国药准字B2002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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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健脾和胃,益气固表,消食导滞。用于改善小儿脾胃气虚、脾失健运证引起的厌食,偏食,汗多,大便不调,易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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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开水冲服,七岁以内一次10克,七岁以上一次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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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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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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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司匹林 |
黄芪、淮山药、炙甘草、茯苓、石斛、麦芽(炒)、山楂、木瓜、党参、陈皮、白术。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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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的栓剂。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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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