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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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8g |
每袋(块)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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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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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861 |
国药准字Z4502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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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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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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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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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无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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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辅料为蔗糖、柠檬黄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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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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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