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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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0.36g*3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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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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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096 |
国药准字Z20093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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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冒,特别适用于体弱者,妊娠妇女因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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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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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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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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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桔梗、紫苏叶、陈皮、荆芥、大青叶、连翘、炙甘草、香附(炒)、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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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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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尚无本品对子代影响的安全性研究数据,妊娠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