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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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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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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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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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50 |
国药准字Z4402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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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咳嗽,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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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2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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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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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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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 |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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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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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