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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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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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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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98 |
国药准字H23022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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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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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2~3次 |
用法用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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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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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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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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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甘草。 |
小儿氨酚黄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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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棕色的浓缩丸;味苦、辛辣。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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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