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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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9克 |
每瓶装100ml;每瓶装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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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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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73 |
国药准字Z4202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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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咳嗽,咯痰不畅,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宣肺气,散风寒,镇咳祛痰。用于风寒感冒,咳嗽气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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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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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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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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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蔗糖 |
川贝母、杏仁水、款冬花、紫苏叶、紫菀、前胡、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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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长方形药块;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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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 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