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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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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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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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68 |
国药准字Z2005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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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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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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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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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辛辣。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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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芦荟、桅子、黄苹、熟大黄、当归、木香、青黛、青皮、制南星、柴胡。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等15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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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呈灰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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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