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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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2ml: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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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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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国药准字H2005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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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1. 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 2. 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 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 4. 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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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本品肌内注射,一次100mg~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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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轻微,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但不致影响病人接受用药,也无需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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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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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本品主要成份:天麻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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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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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清肝泻火,通窍润便,为治疗肝经热盛所致耳聋、耳疖的中成药。若 阴虚火旺、脾胃虚寒者忌用。 2、方中含有泻下药及苦寒泄降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本药苦寒,易伤正气,体弱年迈及脾胃虚寒者慎服。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热生湿。 5、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保持耳道卫生。 6、疖肿局部可配合外用药涂敷患处。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