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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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粒重6g |
5mgx22粒x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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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百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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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国药准字H230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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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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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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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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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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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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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光亮的水丸,除去包衣呈绿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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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清肝泻火,通窍润便,为治疗肝经热盛所致耳聋、耳疖的中成药。若 阴虚火旺、脾胃虚寒者忌用。 2、方中含有泻下药及苦寒泄降之品,有碍胎气,孕妇慎用。 3、本药苦寒,易伤正气,体弱年迈及脾胃虚寒者慎服。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热生湿。 5、服用本品期间,应注意保持耳道卫生。 6、疖肿局部可配合外用药涂敷患处。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