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1g。 |
10袋 |
|
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9 |
国药准字H3402417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16~21 1~1.5 一日3次 7~9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成分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阿斯巴甜、食用香精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1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2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 3 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