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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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1.1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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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楚雄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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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089 |
国药准字H2005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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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固表,宣肺通窍。用于风热蕴肺、表虚不固所致的鼻塞时轻时重、鼻流清涕或浊涕、前额头痛;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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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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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头晕、头痛、困倦、口干、乏力、偶见嗜睡,健忘及晨起面部支端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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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
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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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苍耳子(炒)、防风、黄芪、白芷、辛夷、白术(炒)、薄荷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分子式:C22H23ClN2O2。分子量:38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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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辛凉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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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外感风热,流清涕的鼻病患者忌用。 2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等病缠绵不愈,或鼻息肉而引起的鼻塞头痛应去医院就诊。 3 用药后感觉唇部麻木者,应停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