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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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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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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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425 |
国药准字Z15021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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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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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和睡前吞服。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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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痛、眼压升高、皮肤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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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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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胃膜素0.56克,海螵蛸细粉0.096克,莨菪流浸膏0.032毫升。 |
石榴、白豆蔻、柯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奈、荜茇、寒水石(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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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的颗粒. |
0.2g*30s*3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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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