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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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075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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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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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67 |
国药准字Z2006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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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燥湿杀虫、祛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瘙痒,足癣趾间瘙痒,局限性神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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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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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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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创面伤口勿用马休医生止痒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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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mg、薄荷脑200mg、樟脑200mg。辅料为:卡波姆940,三乙醇胺、丙三醇、聚山梨醇酯80、尼泊金乙酯、无水乙醇。 |
白鲜皮,土荆皮,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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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粘稠状液体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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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外用药,忌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