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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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 |
每粒含维胺酯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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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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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国药准字H21022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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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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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 按1~2.0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25—50mg,每日服2—3次。疗程治疗痤疮为6周,脂溢性皮炎为4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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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1.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 2. 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 3. 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 4. 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 5. 上述副作用与异维A酸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 6. 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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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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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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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本品为胶囊,内含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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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 2.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3. 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 4. 禁与维生素A同服。 5. 酗酒者慎用。 6. 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