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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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 |
10g: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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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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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国药准字H1302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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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用于过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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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封包治疗仅适于慢性肥厚或掌跖部位的皮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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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长期或大面积应用,可引起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发生痤疮样皮炎和毛囊炎,口周皮炎,增加对感染的易感染性等。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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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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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醋酸氟轻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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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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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于破损皮肤,可吸收引起全身性作用。 2. 对并发细菌感染的皮肤病,应与相应的抗生素配用,如感染未改善应停用。 3. 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