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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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 |
10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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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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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19 |
国药准字Z22026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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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清热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损基底红,舌基底红,便秘,尿黄属血热风燥型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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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次0.2-0.3ml,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g(10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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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过敏症状或疼痛增加、头晕、焦虑、红斑、血清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质升高等反应。 |
本品可导致肝损害及剥脱性皮炎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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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细菌性、真菌性及病毒性皮肤病禁用. 3.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有克银丸过敏史、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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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瓶含酷酿曲安奈德17.25mg,盐股林可霉素172.5mg(17.25万单位) |
土茯苓、白鲜皮、北豆根、拳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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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或微浊的具有一定粘稠度的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浓缩水蜜丸;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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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剂时,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投药期间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要最低限度的期间。 2.使用后应将瓶口盖好,不要使瓶口污染。 3.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厚味及刺激或致敏性食物。 2.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严格控制剂量及疗期,避免超量、长期服用。 3.服用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肝功能监测。 4.儿童、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其他药物过敏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