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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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片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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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精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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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199 |
国药准字H22023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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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
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关节痛﹑神经痛﹑头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轻至中度疼痛,尤其适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或不适于用阿司匹林者(如水痘﹑血友病﹑出血性疾病﹑抗凝治疗的病人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患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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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口服。 1.成人0.3g~0.6g/次,4次/日,最大量2g/日,退热疗程不超过3日,镇痛不宜超过10日。小儿按体重每次10mg~15mg/kg,每4h~6h服1次。 2.12岁以下小儿不超过5次/日,疗程不超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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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中金刚烷胺引起幻觉精神紊乱,特别是老年患者。 2、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痰液粘稠。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和非那西丁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长期服用非那西丁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非那西丁还易使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导致紫绀,还可引起溶血﹑肝脏损害,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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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3、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忌用. 4、1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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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氨基比林150mg﹑非那西丁150mg﹑咖啡因50mg﹑苯巴比妥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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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咸,苦,对舌微有麻木感。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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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者,应立即停药。 3、肾功能障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反复发作性湿疹样皮疹患者病史患者、末梢水肿患者慎用。 4、消化道溃疡病、青光眼、甲亢、高血压病、前列腺肥大者慎服。 5、本品不宜用于下呼吸道感染或哮喘发作患者。 6、本品含氨基比林不宜过量、长期服用,否则可致粒细胞减少。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3)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4)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