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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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片/盒 |
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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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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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710 |
国药准字H20043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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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烧、头痛、鼻塞、打喷嚏、流鼻涕、肢体酸痛等。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有良好的作用。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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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一片,一日二次。 |
口服。一日3次。具体用量,可参考下表:年龄(岁)标准体重(kg)用量2-312-15一次1-2片4-616-21一次2-3片7-922-27一次3片10-1228-32一次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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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较常见的有:幻觉、精神混乱、嗜睡、长期应用可致注意力不集中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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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因盐酸金刚烷胺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明有毒性,故孕妇慎用。 2.本品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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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1g,氨基比林.15g,马来酸氯苯那敏.2g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0mg、葡萄糖酸锌21mg、盐酸二氧丙嗪0.3mg、板蓝根浸膏粉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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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咸,苦,对舌微有麻木感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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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2)有脑血管病或病史者; (3)有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 (4)末梢性水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7)有癫痫病史者,用本品可增加发作。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应立即停药。 3.本品有轻度嗜睡,故高空作业、驾车、机械操作者工作时不宜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