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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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5克) |
每片含原药材6.25g;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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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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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7 |
国药准字Z44022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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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
本品用于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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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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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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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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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助材料为滑石粉﹑蔗糖和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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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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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