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包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5克) |
4g*10袋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华润三九(郴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7 |
国药准字Z4302104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苦咽干,咳嗽痰黄,尿黄便结;急性咽炎、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4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 |
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